厦门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的公告,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厦门考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成绩核查申请书。
2.成绩单复印件。
二、申请方式
为方便考生,我局采取通过电子邮箱接受核查申请的方式,请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扫描(切记申请书上要本人签名后再扫描)发至sfcyn@xm.gov.cn,我局收到后会答复原邮件确认成绩核查申请受理。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也可以通过厦门市司法局委托的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办理委托申请核查(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3759062;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联系电话(02)2389-2388 网址:http://www.acsle.org/)。
三、特别提示
1.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
2.成绩核查的申请时间是11月22日至12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3.成绩核查无需费用。
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附:成绩核查申请书样本
成绩核查申请书
姓名:
准考证号:
所在考区、考点:
考场号:
拟申请成绩核查的试卷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用于寄送成绩核查的结果)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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