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陸(福建廈門)法院實習
一、背景與緣起:
(一) 本會創辦人—法務部廖正豪前部長之領導推動
(二) 本會為台灣唯一大陸法考權威機構
(三) 本會Chiwan法律中心(台籍大陸律師聯誼會)
(四) 本會與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院每年合辦「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
二、依據
(一)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2019/3/26)
34.推动人民法院与两岸教学、科研机构共同建立两岸青年学生教学实践基地。鼓励、支持台湾青年学生到人民法院实习,并积极提供相应便利与保障。积极打造两岸青年学生、青年法官的交流交往平台。
(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019/2/22)
57.推动建设两岸法学人才和青年学生学习交流实践基地,鼓励台湾学生到福建法院实习、见习,并在住宿等生活方面提供帮助。
http://www.taiwan.cn/local/dfkx/201902/t20190222_12141761.htm
三、廈門法院實習內容
(一) 實習期間:每梯次2個月,分2階段,可申請1階段或連續2階段。
(二) 開訓日期:預計2023年7月30日、9月15日、10月15日
(三) 實習地點:
1、第一階段:廈門海滄法院/思明法院、廈門市司法局等
2、第二階段:廈門中院與其他法院、律所等
(四) 實習內容:立案、調解、參與庭審、觀審、觀摩評議、法律問題研究、法律文書草擬、送達、執行、司法服務等。
(五) 實習條件:
1、住宿安排、食宿補貼、實習津貼
2、大陸法考考生,仍以備考為主
3、律師實習期間同時進行法院或司法機關實習,併入律師實習期間計算。
4、實習證明:實習期滿,通過考核將發給法院實習證書。
四、申請程序:
(一) 請填妥附件申請表,Email至本會信箱acsle@acsle.org申請,經本會審核通過通知,請於三日內繳費,未於期限內繳費,本會有權將名額遞補留用。申請未通過者,本會將扣除匯款手續費退還費用。
(二) 各梯次申請截止期限:
1、2023年7月30日梯次:2023年7月14日
2、2023年9月15日梯次:2023年8月15日
3、2023年10月15日梯次:2023年8月15日
(三) 2023年7月30日第一梯次,請於申請次日前繳費。
五、費用:第一階段12000元台幣,第二階段8000元台幣(不含機票與個人證件辦理費用)
(一)匯款帳號資料:
戶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帳號:093-10-129821第一銀行營業部
(一) 匯款請註明申請人姓名,並致電或Email本會告知。
(二) 申請後請於三日內付款(第一梯次請於次日前匯款)。
申請通過後,非因本會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將扣除每梯次定金3,000元與已支付費用,退還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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