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台湾居民在深圳市
报考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日期:2014-06-13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公告》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可以选择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和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方式等事项,与内地报名人员相同。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交费、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等事项人员,可以联系深圳市司法局报名处协助办理,也可以通过受委托的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协助办理。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办理地点在台北市开封街一段66号4楼,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3: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不休息。详情可登录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网站(http://www.acsle.org)查询。
已完成网上报名人员,须于9月5日至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于9月20日、21日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深圳市司法局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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