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台湾居民在我市
报考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的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公告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和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方式等事项,与内地报名人员相同。
台湾考生如不方便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可在6月21日至6月30日内联系和委托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代理缴费。办理地点在台北市开封街一段66号4楼,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周六、日不休息。详情可登录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网站(http://www.acsle.org)查询。
深圳市司法局
2013年6月19日
http://www.szsf.gov.cn/www/webInfo.do?method=skshowInfoDetail&INFO_ID=7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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