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本會
本會組織
學歷認證
大陸法考
活動紀事
意見交流
聯繫本會
友善連結
兩岸法律諮詢
 
回到首頁   字體:
已辦理活動訊息
活動主題:2026年台灣青年(中國大陸)司法實務交流研習營
  活動地點:福建平潭、廈門、上海、山東等
  活動日期:2026-07-07 到 2026-08-14
  報名期限: 2026-06-22 到 2026-06-30
  報名方式:下載附加檔申請表填寫,附學生證Email本會
 報名內容:
  

2026年台灣青年(中國大陸)司法實務交流研習營

 

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得推薦台灣法學青年赴大陸進行暑期司法實務交流研習。爰說明如下:

 

二、法院交流研習內容

(實施期間:2026年暑期實施,每梯次約35天。具體時間可能前後一兩日調整。

()實施時間與地點:

1、平潭交流研習營:7/07-8/13 福建平潭法院、福建省高院等

廈門交流研習營:7/09-8/14 廈門海滄法院、廈門市中院等

上海交流研習營:7/09-8/14 上海各區基層法院、中級法院等

山東交流研習營:7/09-8/14 濟南市中院、山東省高院等

四川交流研習營:7/09-8/14 成都市中院、四川省高院等

★ 所有營隊將於7/09-7/11至福建平潭參加本會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院主辦之「2026年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結束後再返回研習地點。

()交流研習內容:

大陸司法實務,包括立案、調解、參與庭審、觀審、觀摩評議、法律問題研究、專題研討、法律文書草擬、送達、執行、司法服務及檢察院、律所等其他司法機關交流參訪。

()活動條件:

1、交通:

台灣往返機票由本會委請旅行社集體代辦,研習各地赴福建平潭出席研討會、會後返回之機票或高鐵票由個人自付,研習期間在當地之團體活動行程交通,原則上由主辦法院集體安排。

2、住宿條件(大陸主辦單位部份補貼):

平潭:雙人公寓(一人一間臥室,兩人共用衛浴、客廳等)

廈門:單人套房(一人一間含衛浴)

上海:原則上雙人公寓(一人一間臥室,兩人共用衛浴,無客廳)。

山東:大學研究生宿舍(兩人一間,各一張單人床,共用衛浴,房內無客廳)

四川:原則上雙人套房(兩人一間,各一張單人床,共用衛浴)

3、用餐安排:

上班日於法院食堂享用早午餐,晚餐與假日用餐自理。

  1. 研習證明:全程參與交流研習並通過考核,將發給研習證書(上海、山東證書待定)。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資格:

  1. 大學法律相關學系學生
  2. 大學法學相關研究所碩博士生。
  3. 大學法律相關學系所應屆畢業生。
  4. 如有剩餘名額,得提供其他法律專業青年申請。
  5. 年齡限制為45歲以下。

★ 不符合以上資格之社會法律人士,得申請參加非暑期之「(大陸)司法實務交流研習」活動,內容更專業深入,表現優異,研習期間可達6個月。詳情請洽本會。

()申請名額:

每梯次每營隊原則上招收10名,2026年暑期營隊預計招收共50名。同一年度一人以參加一梯次營隊為限(可跨年度申請不同地區營隊)。

()申請方式:

1、請至本會官網:www.acsle.org -活動快訊,或FBhttps://www.facebook.com/acsle.org下載申請表填寫,按志願依序選擇3個以內營隊(以13標示),附學生證電子檔Email至本會信箱acsle@acsle.org申請。本會同意推薦後,將Email通知申請人,申請人請於2日內繳費並告知本會。

2、獲本會推薦之青年,本會會將相關證件資料轉請旅行社處理機票行程等作業。申請本活動即視為同意本會將申請人之申請個資轉給旅行社聯繫辦理。

(四)申請截止期限:2026629日(本會將於630日通知),逾期請洽本會是否尚有名額。名額有限,為免向隅,請儘速提出申請。

 

四、費用:含兩岸與大陸境內航班經濟艙機票、保險、活動費用、部份住宿費用、行政作業費等。個人辦理證件費用、高鐵票與在大陸團體行程以外之支出、個人消費,請自行負擔。

(一)各梯次營隊費用:

潭營隊:20,000元台幣(含台北/福州/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廈門營隊:21,000元台幣(含台北/福州/廈門/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上海營隊:22,000元台幣(含台北/福州/上海/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山東營隊:29,000元台幣(含台北/福州/濟南/青島/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四川營隊:29,000元台幣(含台北/福州/成都/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二)匯款帳號資料:

戶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銀行:第一銀行營業部(007)

帳號:093-10-129821

()匯款請註明申請人姓名+參加營隊(例如:王小明廈門),並將憑證Email至本會信箱。

()請於收到本會同意推薦通知2日內付款。如擬放棄推薦,亦請主動通知本會。

(五)申請通過後,非因本會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將扣除每梯次定金3,000元與已支付費用,退還餘款。

(六)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如因颱風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因素改期,改期後仍在研習期間,請配合法院安排出席;改期後已逾研習期間致無法參加,即取消該行程。

 

  • 一次交流活動讓您增進司法實務經驗、出席高規格研討會、深入遊覽風土民情,收穫滿滿。請儘快申請。

 

 

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大陸司法考試大陸學歷認證學歷認證意見交流考大陸律師考中國律師中國司法考試
會址: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66號4樓 電話:(02)2389-2388 傳真:(02)2388-1171 E-mail:acsle@acsle.org
戶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帳號:093-10-129821 第一銀行營業部
Copyright © 2008 Association of Cross-Strait Legal Exchang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