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灣青年(中國大陸)司法實務交流研習營
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得推薦台灣法學青年赴大陸進行暑期司法實務交流研習。爰說明如下:
二、法院交流研習內容
(一) 實施期間:2025年暑期分兩梯次實施,每梯次34-38天。具體時間可能前後一日調整。
第一梯次:2025年6月24日至8月1日(山東營隊 7/28自廈門返台北)
第二梯次:2028年7月24日至8月29日
(三)實施地點:
1、第一梯次:
平潭交流研習營:福建平潭法院、福建省高院等
廈門交流研習營:廈門海滄法院、廈門市中院等
山東交流研習營:濟南市中院、山東省高院等
2、第二梯次:
平潭交流研習營:福建平潭法院、福建省高院等
廈門交流研習營:廈門海滄法院、廈門市中院等
山東交流研習營:濟南市中院、山東省高院等
上海交流研習營:上海中級法院、專業法院等
★ 所有梯次營隊將集體於7/24-7/27至福建龍岩參加本會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院主辦之「2025年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7/27-8/01赴山東參訪遊覽(第一梯次山東營隊7/27-7/28在廈門遊覽後回台,不再返山東重複參訪遊覽)。行程由法院安排。
(四)交流研習內容:
大陸司法實務,包括立案、調解、參與庭審、觀審、觀摩評議、法律問題研究、專題研討、法律文書草擬、送達、執行、司法服務及檢察院、律所等其他司法機關交流參訪。
(五)活動條件:
1、交通:
因全體出席本會主辦之「2025年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台灣至大陸來回交通、研習各地赴廈門出席研討會、會後赴山東參訪之機票由本會委請旅行社集體代辦,廈門或平潭赴龍岩之高鐵票自費訂購,研習期間在當地之團體活動行程交通,原則上由主辦法院集體安排。
2、住宿條件:
平潭:雙人公寓(一人一間臥室,兩人共用衛浴、客廳等)
廈門:獨居宿舍(一人一間含衛浴)
山東:大學研究生宿舍(一人一間臥室,兩人共用衛浴,無客廳)
上海:原則上雙人公寓(一人一間臥室,兩人共用衛浴,無客廳)。
3、用餐安排:
上班日於法院食堂享用早午餐,晚餐與假日用餐自理。
4、 獎學金:交流研習期間表現良好,通過考核,得發給獎學金。
5、 研習證明:全程參與交流研習並通過考核,將發給研習證書(上海、山東證書待定)。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資格:
1. 大學法律相關學系學生。
2. 大學法學相關研究所碩博士生。
3. 大學法律相關學系所應屆畢業生。
4. 如有剩餘名額,得提供其他法律專業青年申請。
5. 年齡限制為45歲以下。
★ 不符合以上資格之社會法律人士,得申請參加非暑期之「(大陸)司法實務交流研習」活動,內容更專業深入,表現優異,期間可達6個月。詳情請洽本會。
(二)申請名額:
每梯次每營隊原則上招收10名,2025年暑期營隊預計招收共70名。同一年度一人以參加一梯次營隊為限(可跨年度申請不同地區營隊)。
(三)申請方式:
1、請至本會官網:www.acsle.org -活動快訊,或FB:https://www.facebook.com/acsle.org下載申請表填寫,按志願依序選擇3個以內營隊(以1至3標示),附學生證電子檔Email至本會信箱acsle@acsle.org申請。本會同意推薦後,將Email通知申請人,申請人請於2日內繳費並告知本會。
2、獲得本會推薦之學生,請逕洽榮光旅行社辦理機票行程等作業,申請本活動即視為同意本會將申請人之申請個資轉給旅行社聯繫辦理。榮光旅行社電話:(02)2523-2890游小姐
(四)申請截止期限:
1、2025年第一梯次:2024年6月16日(本會將於6月18日前通知)
2、2025年第二梯次:2024年7月2日(本會將於7月5日前通知)
申請志願如包含第一梯次,以第一梯次截止日期為準。如第一梯次申請截止時,第二梯次名額已滿,第二梯次該營隊即可能截止申請。為免向隅,請儘速提出申請。
四、費用:含兩岸經濟艙來回機票、出席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與山東參訪之大陸跨省機票(平潭/廈門至龍岩單程高鐵票需實名制購買,請配合團體班次自行訂購)、保險、活動費用、行政作業費等。個人辦理證件費用與在大陸上班時間以外用餐、團體行程以外之支出、個人消費,請自行負擔。
(一)各梯次營隊費用:
第一梯次平潭營隊:27,000元台幣(含台北/福州/廈門/濟南/青島/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第一梯次廈門營隊:27,000元台幣(含台北/廈門/濟南/青島/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第一梯次山東營隊:26,000元台幣(含台北/廈門轉機/濟南/廈門/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第二梯次平潭營隊:27,000元台幣(含台北/廈門/濟南/青島/福州/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第二梯次廈門營隊:27,000元台幣(含台北/廈門/濟南/青島/廈門/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第二梯次山東營隊:27,000元台幣(含台北/廈門/濟南/青島/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第二梯次上海營隊:27,000元台幣(含台北/廈門/濟南/青島/上海/台北機票與全程住宿)
(二)匯款帳號資料:
戶名:榮光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第一銀行新生分行(007)
帳號:133-30-008398
(三)匯款請註明申請人姓名+參加梯次營隊(例如:王小明1廈門),並將憑證Email至本會信箱。
(四)請於收到本會同意推薦通知2日內付款。如擬放棄推薦,請主動通知本會。
(五)申請通過後,非因本會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將扣除每梯次定金3,000元與已支付費用,退還餘款。
(六)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如因颱風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因素改期,致本活動行程變更,本會將協助改訂機票及協調延長住宿,差額請自行負擔。
★一次活動讓您增進司法實務經驗、出席高規格研討會、參訪遊覽數個地點。請儘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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