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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日期 2020/07/01
提問人 林清海
提問內容 Help: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由劉宅官邸血案所引起的鬧劇,非常拜託。 您好: 由於劉宅官邸血案喧鬧已久,本人也早就已經有到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法院提出告訴了,為何至今仍是干擾不休?可否煩請大家勸說 台灣方面的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必須盡速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以下是本人向當地的 桃園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的申訴內容: ==========================================================================================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0.6.23〕: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那些刑案的相關人士的使用衛星武器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那些刑案的相關人士的使用衛星武器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前提: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的刑罰之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官員和國會議員到底還要繼續包庇縱容他們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這件由政府主動偵辦和提起公訴的國內重大刑事案件的相關之人士,利用一種號稱是“太空武器”的“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和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本人希望我們的政府官員和立法委員能夠要求案件的相關人士,必須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好讓人民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非常拜託。 這是一件干擾範圍遍及全世界、而且已經延宕了超過10年的現行的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有關於血手印這件事情,本人既是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本人就應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所以本人歸納此事的重點,並且表示於下: 1.民國85年12月2日Saturday: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2.民國85年12月3日Sunday: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3.民國85年12月4日Monday: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也的確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應該就是了。 Question: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怎會涉及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呢?為何他們到現在還在干擾不休和脅迫我頂罪? 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3年前就應該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或兄弟的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聽起來就是他們已經犯案累累了,而且據說官員承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因為全部都可以“真假立判”,所以他們才須要對我干擾不休和脅迫我頂罪,是這樣嗎? 有關於刑罰的監督與執行的論述: 據說這是一件10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而且此事早就已經到了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的階段了。 刑罰的監督與執行,此事屬於法務部的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我們的政府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 太空中的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不休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這個干擾事件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的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和法務部的官員,我們的政府到底還要繼續讓他們干擾不休到什麼時候?我們的政府什麼時候才要結束這場鬧劇呢?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能貫徹執行這個法律命令呢? 請問 內政部長和內政部的官員,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這件事情,什麼時候才能結束呢?可否請警務人員恪盡職責,早日解除這個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與公然狡辯不休、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與公然狡辯不休、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Question:請問 現任的法務部長蔡清祥,這個干擾事件已經延宕了這麼久了,什麼時候可以結束呢?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蔡清祥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備註: 因為這個干擾事件已經鬧了太久了,所以本人亦有向 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與各位監察委員,我們的政府什麼時候才要解除干擾暨為民除害呢? Note: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Good luck.“Over!”Please. 林清海 2020.6.23 ==========================================================================================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0.6.23〕:的續篇: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那些刑案的相關人士的使用衛星武器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那些刑案的相關人士的使用衛星武器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前提: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的刑罰之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官員和國會議員到底還要繼續包庇縱容他們作亂到什麼時後? 據說劉文甫是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的人士,所以,希望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畢業的劉文甫校友,請他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非常拜託。 據說這項技術的來源與 中科院頗有關聯性,因此可否麻煩 中科院的人士出來作個確認和作個勸說,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官員縱容違法,恐遭眾人譴責!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 太空中的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以避免徒增事端。順便請問我們的政府官員,何時才要解除干擾暨為民除害和公佈真相呢? 一、概說: 為什麼對方人士要繼續使用所謂的“殺手衛星”,並且每天24小時、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對我干擾不休,這不是存心要刁難我到底了嗎?所以,有些事情,我也真的是不吐不快了。否則,又怎能讓他們信服,並且趕快結束這場鬧劇呢? 回想過去,我記得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的確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著“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當時我待在家裡,我有聽到他們的對話。他們離開之後,屋外又立刻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的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也的確是頗為驚人的。我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有聽到案發當時的槍響聲與驚恐尖叫的聲音吧。原來這就是轟動全台灣的“劉宅官邸血案”。 根據過往的事跡和這段期間所聽到的那一大堆的陳腔濫調,也的確不難使人從中理解得出一些頭緒: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而與其發生口角,繼而造成悲劇。“ 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了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而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因此傷重不治而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所以,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 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 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仔細評估,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報章雜誌的相關報導,其實都是捏造出來的假消息。墨血手印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之後發生的事情了。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有超過10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淆,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為何我們的政府仍要繼續包庇縱容那位殺害劉邦友縣長的劉文甫檢察官繼續使用人造衛星武器干擾不休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又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於無奈,本人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也因此,本人有到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並且已經有向 桃園地方檢察署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法院提出告訴了。希望我們的政府官員和立法委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干擾問題和為民除害。非常拜託。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之士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據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密碼〔Password〕才能登入與操作,整套系統已經被劉文甫霸佔住了,所以這個干擾事件就遲遲不能落幕。那麼,為何不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讓劉文甫繼續使用“射頻武器”干擾不休呢? 為了阻卻違法事件,本人多次去法院提出告訴,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的相關各部會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且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我想,也的確是吧! 據說劉宅官邸血案發生的時候,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包括一些學生時代的同學,其中有些人的身分竟然是政府官員與警察人員,或是一些大企業家與政治家的親人,或是一些老師的子女,還有包括一些有開車去赴宴的演藝界人士,有郭X彬院士、法官阿興、候補檢察官劉文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警員葉X桂、張X忠、劉X源、卓明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沒打著、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都是未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和干擾本人的正常生活。所以,本人又豈能不趕快提出告訴,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呢?所以,本人略作彙整,並且提出反詰問,項目如下所示: Question1:關於對方人士公然誹謗本人涉及貪汙罪的言論,本人必須在此提出幾個疑問: A.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本人與同學們向無往來,也不是政府官員,怎麼可能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做起免本錢的生意”這種事情。據說有一封縣府公文,上面寫著:“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大肆屠殺流浪狗,並且把它做成羊肉爐給大家吃? C.請問各位,當時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從中賺取價差以謀得暴利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的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2:有關於彭婉如命案這件刑案,本人必須提出幾個質疑: A.彭婉如命案既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為何要把它從本案中分割出去,而另成一案? B.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C.據說彭玉英就是棄屍高雄一事的主導者,所以,此案最好請她出來作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D.據說彭婉如的屍體在 高雄的某處被發現時,有發現屍體上被塗上了一層有毒物質。所以有關於“毒藥來源”的部分,顯然也是一個追查的重點。 Question3:關於“虎頭山雙屍命案”這件刑案:據說他們有到虎頭山上去稍作休憩。他們在山上大玩死亡輪盤遊戲,然後就發生命案了。 的確,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不久,有幾輛車轟隆地順著復興路北上而去,隔沒多久,又有小車順著復興路北上而去。大概在凌晨AM 03:42左右,從遠處的虎頭山方向,的確又有傳來槍響的聲音,這應該就是此案的案發時間了。 根據過往的事跡和他們的說詞,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就是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順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順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有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劉文甫的關係是夫妻關係。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的關係是夫妻關係。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的關係是表姊妹關係。 C.據說梁美嬌、羅瑩雪、法官阿興都是此案的當事人,所以,此案最好請他們出來作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Question4:關於“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國小同學死在警察局裡。據說這件事情和邱明賢的那群結拜兄弟息息相關。所以,此案最好請他們出來作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據說“食物不潔”一案還引起了“槍殺同僚”一案。關於此事,也順便麻煩大家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非常拜託。 Question5:關於一些“搶劫民家”的刑案:據說他們還幹下了不少件搶劫民家的刑案。這些到底又是為了什麼? Question6:關於“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這表示此案不是餐廳的員工所為,兇手是外人。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是當時躲藏在傳言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的人士之一,而且她負責接電話。所以,此案最好請她出來作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Question7:關於“警察姦殺民女簡淑敏”這件刑案:據說此案起於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又有一說,是死者曾經去警察局報案,所以才會慘遭滅口。我想,這應該是真的。 據說兇手有先將屍體清洗乾淨,然後把它吊在樹上,以達到湮滅罪證的目的。 據說涉及此案的警察是國小同學蕭智仁,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是國小同學簡秀瑜。所以,此案最好請他們出來作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Question8:關於“綁架吳東亮暨撕票案”這件刑案:據說那是兇手的心狠手辣,並且一刀割斷了死者的喉嚨,然後就發生命案了。 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瑩的一句“給他一點顏色瞧瞧”這句話,所以才會發生此案。所以,此案最好請蔡美瑩出來作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之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為“綁架吳東亮暨撕票案”呢?所以此案也應該請那些當時有在場的人士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釐清案情。 Question9:關於“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的這件事: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所以,此案最好請“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出來作個解釋,以免去大家的疑慮。 Question10:關於“江鵬堅的遺言”這件事:據說江鵬堅死後,有出現一封上面寫著:“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樣的遺言的遺書。請問各位,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此案最好請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以便於釐清案情。 Question11:關於“墨血的三民主義”這件事:據說命案現場有遺留一本某人的三民主義課本,而且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陳定南的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12:關於“大卸八塊”這件事:據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所以,此案最好請游清泓出來說明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 Question13:關於國中同學王輝煌死在醫院裡的這件事: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究竟是誰殺了王輝煌?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據說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是周春米,她不但是劉文甫的同僚,而且還是本案的目擊者。所以,此案最好請周春米出來作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Question14:真不知道他們還有幹下哪些命案?據說他們為了殺人滅口,還幹下了“余登發命案”、“內神通外鬼”一案、“丟入海裡餵鯊魚”一案、“洪門滅門血案”,就是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所以,只好順便麻煩大家詢問清楚,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 總而言之,就是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他們真的鬧得太久了,也太無法無天了。所以,我認為有必要趕快請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 CheckPoint A: 劉文甫候補檢察官已經犯案累累和惡貫滿盈了,而且干擾事件也已經持續了這麼多年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和公然狡辯不休呢? 據說吳伯雄就是當時說了一句“年青有為,刷刷去、刷刷去”的人士。據說劉邦鉉就是案發當時大聲喊著“伊不是姓林的”這句話的人士∙∙∙∙∙∙ 所以,有關於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仁寶公司的許勝雄與蔡麗珠、台灣積體電路公司的前董事長張忠謀與張淑芬、劉邦友縣長的遺孀彭玉英女士、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劉邦鉉、前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和蔡美瑩的父親蔡萬才、鴻海公司的前董事長郭台銘、桃園市議會的議長邱奕勝和新竹市議員蕭志潔、李昌鈺博士、李遠哲博士、“未盡職”的邱淑娥女士和作家瓊瑤、“新任大哥”邱明賢和他的那群結拜兄弟、劉文甫的元配梁美嬌、劉文甫續取的“謝小貞”、劉文甫的同僚周春米,以及演藝界的張菲、劉林、吳敏、蔡閨、孟庭葦、張惠妹等相關人士,以及劉文甫的國中同學江幸恬、陳麗貞、徐康華、許麗華、楊菁華、陳志勇、高明陽、陳文博、黃文冠、呂紹君、游清泓、林注旻、李長榮、張錦華、李耀光、溫靜婷、吳文玉、吳丰玉、林秀如、林麗如、“和劉文甫拼酒”的王俊哲,以及莊曉萍、簡秀瑜、何愉樺、劉貞櫻、林智慧、楊靜如、蔡美瑩這些有去參加宴會的國小同學,以及我的高職同學周光明、李月輝等人士和邱堯雲老師,以及案發當時的總統李登輝暨前副總統連戰、前總統陳水扁暨前副總統呂秀蓮、前總統馬英九暨前副總統蕭萬長暨前副總統吳敦義、前副總統陳建仁、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賴清德、立法院長游錫堃暨副院長蔡其昌暨各位立法委員、監察院長張博雅暨副院長孫大川暨各位監察委員、行政院長蘇貞昌暨副院長沈榮津、法務部長蔡清祥、內政部長徐國勇,以及22個縣市的縣市首長出來作個確認,劉文甫的犯行屬實,以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CheckPoint B: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警察人員開槍殺害了一名議員,此事當然是非同小可了,“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殺人最多”的部分,更是劉文甫之所以有所憑藉而無所畏懼,並且恣意妄為的背後真正原因了。 據說警員陳紹X的大姨媽就是現任總統府秘書長的前高雄市長陳菊。所以,有關於警員陳紹X與彭X珠的犯罪事實,應請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劉邦友縣長的遺孀彭玉英女士,以及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劉邦鉉、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新任大哥”邱明賢和他的那群結拜兄弟,以及案發當時的總統李登輝暨前副總統連戰、前總統陳水扁暨前副總統呂秀蓮、前總統馬英九暨前副總統蕭萬長暨前副總統吳敦義、前副總統陳建仁、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賴清德、立法院長游錫堃暨副院長蔡其昌暨各位立法委員、監察院長張博雅暨副院長孫大川暨各位監察委員、行政院長蘇貞昌暨副院長沈榮津、法務部長蔡清祥、內政部長徐國勇,以及22個縣市的縣市首長出來作個確認,他們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CheckPoint C: 聽起來就是羅瑩雪幾乎涉及全部的刑事案件,為何還可以當上法務部長,並且繼續包庇縱容兇手使用衛星武器攻擊本人和脅迫本人頂罪呢? 我早就已經為了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向法院提出抗告了,為何對方人士還要說:“羅瑩雪是卸任的法務部長,怎麼可能是殺人的兇手。”而且他們還說,本人向法院提出告訴的作為,根本就是“自己告自己”而已。他們揚言控告本人的向法院提出抗告的作為構成顛覆罪和加重誹謗罪,並且威脅本人必須向加害人道歉,否則沒有辦法結束這場鬧劇。我真的感到非常的納悶不已了,中華民國的司法,究竟是以事實為準,還是以偽證為準了! 據說羅瑩雪的父親就是 彭添富,劉邦友的遺孀 彭玉英就是她的姑媽,殺人最多的 彭明珠就是她的妹妹。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因而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的犯罪事實,以及有可能涉及多起的刑事案件的部分,也應盡速請案發當時的總統李登輝暨前副總統連戰、前總統陳水扁暨前副總統呂秀蓮、前總統馬英九暨前副總統蕭萬長暨前副總統吳敦義、前副總統陳建仁、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賴清德、立法院長游錫堃暨副院長蔡其昌暨各位立法委員、監察院長張博雅暨副院長孫大川暨各位監察委員、行政院長蘇貞昌暨副院長沈榮津、法務部長蔡清祥、內政部長徐國勇,以及22個縣市的縣市首長、劉邦友縣長的遺孀彭玉英女士、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劉文甫的元配梁美嬌、法官阿興、以及其它案件的相關人士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將來再無爭議。非常拜託。 CheckPoint D: 據說警察蕭智仁不但涉及“食物不潔”一案,而且還涉及“警察姦殺民女簡淑敏”這件刑案,而且他的犯行都已經罪證確鑿了,為何他還敢公然放話:“應依檢察官和法官的裁定為準。”而且,他們還可以利用這些刑案來干擾不休和拖延時間。莫非他們早已串通勾結,並且有做偽證害人的情形。 據說警察蕭智仁也有參加結拜,而且他的母親是新竹市議員蕭志潔。據說死者簡淑敏的父親是桃園市議會的議長邱奕勝。所以,有關於警察蕭智仁涉及“食物不潔”一案和“警察姦殺民女簡淑敏”這件刑案的犯罪事實,也應該趕快請新竹市議員蕭志潔、桃園市議會的議長邱奕勝、邱明賢的那群結拜兄弟,以及前總統李登輝暨前副總統連戰、前總統陳水扁暨前副總統呂秀蓮、前總統馬英九暨前副總統蕭萬長暨前副總統吳敦義、前副總統陳建仁、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賴清德、立法院長游錫堃暨副院長蔡其昌暨各位立法委員、監察院長張博雅暨副院長孫大川暨各位監察委員、行政院長蘇貞昌暨副院長沈榮津、法務部長蔡清祥、內政部長徐國勇,以及22個縣市的縣市首長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非常拜託。 據說“食物不潔”一案還引起了“槍殺同僚”一案。關於此事,也順便麻煩大家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以避免將來再有爭議。非常拜託。 以此類推: 本案其他涉案人的部分,以及那些因為本案而衍生出來的刑事案件,也都必須盡快請相關人士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本人只陳述重點,以利於破案。本人必須表示明白,本人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本人於此不需要作出冗長而不必要的累贅陳述。 ============================================================ 三、根據相關人士的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的重點整理: A.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前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所以,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這個干擾事件能夠早日落幕。 B.既然本案的兇手包括一些學生時代的同學,其中有些人的身分竟然是政府官員與警察人員,或是一些大企業家與政治家的親人,或是一些老師的子女,還有包括一些有開車去赴宴的演藝界人士。那麼,就只好煩請大家出來作個確認與作個勸說,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吧。非常拜託。 C.順便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和邱俊傑、徐啟智、呂理志、楊世銘、詹光輝、溫舜億、張再傳、黃志源、蕭智仁、王錫川等等,這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前桃園縣長劉邦友死於非命,有那麼多位您們的兄弟被開槍擊斃了,您們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到底還要讓您們的那些有開槍殺人的兄弟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請您們趕快出來作個說明與作個勸說,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吧。 Question:順便請問各位,既然本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要謊報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的人,為何要謊報他死於交通意外事故?如果張雨生現在只是一個須要依靠一套維生系統才能保住性命的“腦穿孔”的傷殘人士,那麼,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的事項和一些補充說明的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我待在船艙裡,聽到甲板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所以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之後就不了了之了。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真的很令人不敢相信,怎會如此呢?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應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作個說明,以便於釐清案情。 D.據說李美玉就是死者尹清楓的母親。所以,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應請案發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前總統馬英九暨前副總統蕭萬長暨前副總統吳敦義、前副總統陳建仁、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賴清德、立法院長游錫堃暨副院長蔡其昌暨各位立法委員、監察院長張博雅暨副院長孫大川暨各位監察委員、行政院長蘇貞昌暨副院長沈榮津、李美玉出來作個確認,以便於釐清案情,將來再無爭議。 P.S.2:關於“319槍擊案”這件事: 據說“319槍擊案”是一宗由於本案的兇手為了讓羅瑩雪順利當上法務部長,而合謀演出的假案。試想,遠程狙擊步槍的威力何其強大,兇手居高臨下、近距離擊中陳水扁前總統的腹部,怎麼可能只有出現“一抹紅”而已。此事頗有蹊蹺,亦不免令人有所顧慮於他們的真正企圖為何?因此,本人順便將此事提出來給大家做個判定,亦無不可。 P.S.3:有關於劉文甫公然狡辯本案是“一個主謀,一個兇手,主謀才是真正的兇手”的相關說詞,本人的回應如下: 既然本案起於口角,當時又有那麼多人開槍殺人,本案哪來另有的主謀者呢?順便請問各位,本案發生之後,當時除了有劉文甫之外,還有哪些人留在案發現場,負責將屍體抬到會議室,達到湮滅罪證與篡改史實的錯誤一步呢? P.S.4: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5:本人決定控告那些不法官員構成傷害罪和誹謗罪,以及本人必須要為著那些命案提出反詰問: 理由:當他們把放射線武器的發射功率轉得很大,並且使用它去攻擊被害人,會使被害人的腦部發麻和出現一種僵硬感,而且這種不良狀態須要一段時間才能回復正常,傷害程度則視發射功率的大小而定。放射線攻擊配合一些刁鑽惡毒的說詞和誹謗之詞,可以對被害人的心智造成一個負面的影響,嚴重者甚至可以使人暫時喪失理性的判斷能力,這是一種欲置人於死地、既卑劣又邪惡的謀殺手段,必須立刻停止。 基於前段的陳述,本人決定控告那些不法官員構成傷害罪和誹謗罪,應該不為過吧。同時也順便麻煩大家出來作個判定,以證明本人所言不假。 政府包庇犯罪,理論上就是政務官與事務官都有責任。然而,溯及既往,事實上究竟有哪些不肖的政府官員涉案,以及涉及哪些刑事案件,其實都有待釐清。這些不肖的政府官員其實都罪有應得,不是嗎? 以至於前面所講述過的那些命案,本人就非常有必要提出反詰問了,不是嗎? P.S.6:這篇司法書信是繼承上一回的本人於2019年12月24日向當地的 桃園地方檢察署提出申告的司法書信,而繼續撰寫的訴狀。目的在於催促我們的政府官員和立法委員盡速解決干擾問題和為民除害。在此,本人必須重申,我的關鍵證詞是永久不變的,我的立場始終如一。 P.S.7:“零和賽局”: 由於那些刑事案件都是由政府主動偵辦、並且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的案子。犯案累累的劉文甫,他的身分是中華民國的檢察官,我則是一個有著關鍵證詞的第三者,所以,劉文甫愈加是公然地狡辯不休和脅迫本人頂罪,我就更加必須要提出抗告,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如此一來,就會在司法上形成一個沒有和局的互相對抗,也就是所謂的“零和賽局”了吧! P.S.8:關於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 911事件的重點在於究竟是什麼武器可以瞬間擊落5架客機,311事件的重點是究竟在什麼狀況之下可以造成那個波濤洶湧的“2次海嘯”,而且,顧名思義,兩者都是登記在案的恐怖攻擊事件。MH370航班是 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的由 吉隆坡飛往 北京的航班,據說有很多 台灣的政商人士死於這次的空難。所以,劉文甫愈加是公然地狡辯不休和脅迫本人頂罪,就愈是讓人覺得他的居心叵測,以至於本人,似乎也有順帶一提的必要性,以策安全。 P.S.9:之前,衛星武器的發射功率還沒有完全受到限制的時候,加上監護人員的怠忽職守,使得他們可以經常在三更半夜的時候,惡意地把衛星武器的發射功率轉大,並且使用它來偷襲本人,讓我徹夜難眠。他們也會趁我熟睡的時候,使用衛星武器攻擊我的腦部,讓我的意識覺醒,卻又不能動身起床,他們的作為真的很可惡。聽起來就是他們也曾經使用衛星武器攻擊過核能電廠,並且使得電廠的警鈴大作。而且,據說他們已經使用衛星武器在世界各地造成多起的航空和陸地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我真的感到非常的納悶不已,為什麼我們的政府可以包庇縱容他們無法無天到這種程度呢? 現在,衛星武器的發射功率似乎有受到完全的監控,而且情況似乎有了好轉。但是,這個干擾事件依舊存在著,他們的作為仍屬違法。我們的政府還是得依法解決糾紛,這才是徹底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啊。 P.S.10:人體受到X-Ray的長期照射,還是會對人的身體和心智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和傷害。例如一開始的氣急敗壞,然後漸漸有記憶力衰退和反應能力變得較為遲鈍的情形,也會有邏輯出問題和容易犯錯的情形。以及他們刻意使用X-Ray攻擊人體的神經系統之後,所引起的肢體動作失調症。所以,無論如何,我們的政府都必須要趕快解決這個干擾問題,不要讓它影響到和危害到國人的身心健康。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艦的能力,而且他們的所做所為可以很輕易地就造成悲劇,各位怎麼可以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傷亡之慘重和現場一片狼藉的情況,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麼可以說成並無此事呢?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了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 因此,本人依循法律途徑,有到 桃園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與遞呈訴狀,就等於是已經有向法院提出告訴了。訴狀的內容包括個人的證詞以及一些與本案相關的刑事案件的反詰問,敬請有關單位能夠調查明白、依法究辦。本人提出反詰問的目的,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的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撥亂反正和保障自身的安全。 既然本人已經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了,無論如何,就是法院方面要有一個公正的裁決出來,政府要給人民一個交代。同時,也希望我們的政府官員和立法委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干擾問題和為民除害,好讓大家的生活可以早日恢復正常。非常拜託。 C.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不但可以觸發核爆,而且可以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那位台灣大學畢業的劉文甫立刻結束這場鬧劇吧! 這段期間,他們也散佈了不少有關於一些國際事件的謠言出來。因此,也希望我們的政府官員和立法委員都可以趕快過去作個關切,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非常拜託。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煩請我們的立法委員和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總歸一句話,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大家勸說我們的立法委員和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 六、附則:檢舉告發事項: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2718字第041732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 ,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6年度他4242字第062917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 李家豪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7年度他4863字第075684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 吳佳美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依據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7年度他6112字第089327號公文之陳述 〔如附件〕 , 本人以為 廖榮寬檢察官有蓄意包庇犯罪之嫌疑,應予糾正。 ============================================================ 七、很顯然地,我有需要向美國政府提出一個請求,以及向國際社會請求協助的必要性: 劉文甫使用美國政府的人造衛星武器干擾不休的這件事情,也已經有超過10年了, 而且聽起來就是有很多美國人和很多其他國籍的人士涉案的樣子,美國政府怎麼可能至今仍然完全不知道呢?為何不請 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的 美國政府官員與 美國的亞太助卿出來作個確認和作個勸說,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劉文甫使用美國政府的人造衛星武器干擾不休的這件事情,也已經有超過10年了,而且波及全世界,範圍非常地廣泛,所以本人也有向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ncil〕、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各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Union〕、亞洲議會大會〔Asian Parliamentary Assembly〕、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國際刑警組織〔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美國參議院〔United States Senate〕、美國眾議院〔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美國國務院〔U.S. Department of State〕、美國國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美國運輸部〔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美國內政部〔U.S. Department of Interior〕、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和一些國際組織提出請求,希望這些國際組織和單位有翻譯人員可以幫我翻譯我的中文陳情信件,並且幫我作個詢問,以便於解決問題和結束這場鬧劇。也希望我們的立法委員和政府官員,能夠趕快終止這場鬧劇和給世人一個交代。非常拜託。 Note: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Good luck.“Over!”Please. 林清海 2020.6.23 ========================================================================================== P.S.: 總而言之,就是我沒有去參加慶功宴,也沒有和同學來往,絕對不可能涉及劉宅官邸血案和那些謀殺案。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而已,我沒有去過美國,也絕對不可能使用美國政府的衛星武器造成911事件、311事件、馬來西亞航空空難和那些國際事件。煩請大家勸說我們的立法委員和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P.S.:一個提議: 劉文甫使用美國政府的人造衛星武器干擾不休的這件事情,也已經有超過10年了, 而且聽起來就是有很多美國人和很多其他國籍的人士涉案的樣子,美國政府怎麼可能至今仍然完全不知道呢?為何不請 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的 美國政府官員與 美國的亞太助卿出來作個確認和作個勸說,以便於早日結束這場鬧劇?煩請轉達一下,非常拜託。 P.S.:總歸一句話,就是不要再讓他們繼續使用U.S. Gov.的Satellite X-Ray Systems干擾不休和滋生事端,我們的政府必須趕快解決問題。煩請大家勸說我們的立法委員和政府官員,務必趕快終止這場鬧劇,不要再繼續包庇犯罪和干擾不休了。非常拜託。 Note:犯人被分置於台灣的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不須要回覆給本人。Good luck.“Over!”Please. Note:Not in USA. 訴訟標題:〔司法書信2020.6.23〕 林清海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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