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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日期 |
2018/09/14 |
提問人 |
張小姐 |
提問內容 |
請問,若是2019年6月底畢業,想應屆報考9月的大陸法考,然而6月中到七月初到報名期間,由於最後一學期的成績與畢業證書可能還無法領取,不知道:
1. 是否影響學歷認證
2.是否就不能應屆報考法考了呢? |
回覆日期 |
2018/9/25 |
回覆人 |
秘書處 |
回覆內容 |
張小姐:
1.您確定學分修畢,論文通過,已將取得畢業資格,只是學校尚未核發證書,此時可以申請學歷認證,並於取得畢業證書後即補交。2.您已提交學歷認證申請,即可報名大陸法考。3.明年考試報名期間,請與本會聯繫,以協助您辦理學歷認證與報名大陸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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