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 2008/11/21 18:30】
中國大陸司法考試於今(21)日公布成績,考生可以到中國大陸司法部官方網站-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輸入身份證號與准考證號查詢,查詢時間為11月21日上午8時30分至12月4日止。
為提供大陸台生就業機會,與加強台商台胞法律保護,經過前法務部部長廖正豪多年呼籲爭取,大陸司法考試終於在今年對臺灣考生開放。國台辦4月16日發佈此一訊息,大陸司法部在6月6日具體公告台灣人民參加大陸司法考試辦法,雖然準備時間非常倉促,但是著眼於大陸廣大市場,仍有818名臺灣考生踴躍參加9月下旬之考試,其中不乏在台灣頗具知名度之律師、法學教授等人士。
中國大陸司法考試以兩天時間進行,共分成4卷,每卷150分,總分600分,其中前3卷為選擇題,第4卷為論述題與案例研討等。今年合格分數線與前兩年相同,均為360分。臺灣考生因法學理論訓練嚴謹,並習慣以申論題型式作答,在大陸考生視為畏途的第四卷,普遍獲得較佳的成績。
21日成績公布後,臺灣考生已經傳出佳音,有考生以短短3個月的時間,從零開始準備,獲得410分的高分,另有數人也同時攻克號稱「神州第一大考」的大陸司法考試。通過考試的臺灣考生,可以在12月1日至12月20日,向考點所在的司法局提出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之申請,申請需備資料如下:○1.2008國家司法考試職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兩份(司法部與各地司法局網上可供下載)、○2.成績通知書影本、○3.台胞證影本及臺灣身份證公證文本之影本、○4.學歷證書或學歷認證書影本、○5.同一底片2吋照片(46X32)脫帽彩色照片3張,其中2張黏貼於申請表,1張將製作證書用。以上證件資料,請本人親至或寄至考點所在之司法局辦理,如本人親自前往辦理,並需攜帶證件正本,查驗後發還。伺證件資料審查通過後,各地司法局將通知本人前往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考生如需要協助,可致電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02-2389 2388)洽詢。
對於分數有疑義的考生,可以自即日起至12月5日止,以書面敘明姓名、准考證號、考區考點考場、對於2008年司法考試成績有疑義之主旨,並附本人准考證影本,向考點所在地之司法局提出分數核查的申請。成績核查原則上僅針對第4卷,前3卷為電腦閱卷,除非該卷零分,否則不提供複查。考生之成績通知書將於近日寄出,正式考試結果以成績通知書為準。
臺灣考生通過大陸司法考試,將取得律師職業資格,再經過一定時間的實習,即可獲取律師執業證書,在大陸實施非訟業務。目前實習辦法等,司法部正在研擬中。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並已與大陸相關單位商妥,將可協助推薦考生至大陸各大城市之律師事務所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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