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1-12 10:19
司法部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厦门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成绩核查书面申请书(见附件样本);
2.准考证复印件。
二、申请方式
除了现场接受书面申请,为方便考生,我局采取通过电子邮箱接受核查申请的方式,请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扫描(申请书上要本人签名后再扫描)发至sfcyn@xm.gov.cn,我局收到后会答复邮件确认成绩核查申请受理。台湾地区考生也可以通过厦门市司法局委托的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办理委托申请核查。(厦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2367273;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联系电话(02)2389-2388 网址:http://www.acsle.org).
三、特别提示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2.成绩核查的申请期限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6日止。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3.成绩核查无需费用。
4.现场申请人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厦门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2021年法考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书
2021年法考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书
姓名:
准考证号:
所在考区、考点:
考场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用于寄送成绩核查结果)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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