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今天上午在福建省厦门市开幕,研讨会为期两天,两岸百余名司法界人士、专家学者将围绕“两岸投资保障审判热点问题研究”、“两岸知识产权审判热点问题研究”、“两岸司法交流合作难点问题研究”等专题展开实务和理论研讨。
福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在开幕式致辞时表示,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自2009年创办以来,始终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坚持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的目标,在两岸司法界、法学界搭起了一座坦诚对话、真诚交流、联谊合作的桥梁。今年是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一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协议)的生效启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赋予本届研讨会新的内涵、新的使命、新的意义。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理事长廖正豪指出,三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的内容一步一步向前推进,早前谈的主要是共同打击犯罪,现在讨论的范围逐渐放宽。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两岸人士婚姻家庭纠纷、陆资入台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成为两岸共同关心的问题。今年研讨会以“两岸投资保障审判热点问题研究”、“两岸知识产权审判热点问题研究”及“两岸司法交流合作难点问题研究”等作为议题,体现了两岸交流合作的增强和两岸关系的发展。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苏泽林介绍,2009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和生效,为两岸之间开展司法互助、服务两岸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制度性框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又于今年6月颁布施行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及其配套文件《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案件文书样式(试行)》。《规定》将协议的有关内容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转化,进一步提升了协议的操作性,为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案件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第一年,两岸交流合作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机遇。两岸同胞同宗同族、同种同文,两岸法治建设也都远承中华法系悠久传统。全面构建两岸顺畅、常态、高效的司法交流合作机制,既符合、顺应两岸人民根本利益,更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实际步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汪毅夫说。
研讨会由中国法官协会、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福建省法官协会、厦门大学、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等共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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