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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流重要工作
新聞主題: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1开幕
發佈日期: 100/07/30
發佈單位: 中广网厦门/记者吕贝娜
資訊來源: http://roll.sohu.com/20110730/n314960417.shtml

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1今天上午在厦门开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汪毅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王秀红,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书记徐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陈光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梁慧星,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廖正豪,台湾大法官蔡清游,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顾问蔡志弘,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苏隆惠,台湾有惟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姜礼增,台湾民意代表蔡正元等一百二十多位两岸司法界、法学界嘉宾代表、专家学者出席开幕式。

  研讨会于7月29日至30日在厦门举办。两岸司法界人士、专家学者围绕“两岸投资保障审判热点问题研究”、“两岸知识产权审判热点问题研究”、“两岸司法交流热点问题研究”等三个专题展开实务和理论研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汪毅夫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说,在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下,两岸各层面的交流、合作、互动日益加深,司法界、法学界的合作交流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此次研讨会更是锦上添花。司法是人民福祉的助推器。加强两岸司法实务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互助,是事关两岸同胞福祉、保护两岸人民正当权益的重要工作。海峡两岸司法交流,特别是在司法实务层面就两岸在现实情况下解决互涉的矛盾纠纷进行深入探讨研究,为两岸协商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和有效的操作对策,在当前已变得十分紧迫。全面构建两岸顺畅、常态、高效的司法交流合作机制,符合、顺应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在致辞时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是一个以司法界、法学界人士为主体的两岸交流活动项目,自2009年创办以来,始终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坚持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的目标,在两岸司法界、法学界搭起了一座坦诚对话、真诚交流、联谊合作的桥梁,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并以其鲜明的特色、独有的魅力而引人瞩目、广受关注,成为两岸之间对话交流、增进了解、深化友谊、加强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知名品牌。

  他表示,ECFA协议的有效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为加强两岸产业对接、经贸联系、文化交流、人员往来拓展了新空间。两岸司法实务交流与合作,潜力巨大、大有可为。面对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福建全省各界愿与台湾同胞一道,继续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多的便利、搭建更佳的平台,推动两岸在司法实务交流合作方面不断达成新的共识,不断取得丰硕成果,切实保障两岸民生发展和人民福祉。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廖正豪说,很荣幸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参与是次研讨会。两岸司法界、法学界专家学者齐聚鹭岛,利用这个平台集思广益,为两岸司法合作相关的议题提供真知灼见,指导、协助、推动两岸各方面的工作。他非常高兴看到研讨会在一步步往前推进。早期研讨会所谈的都是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这方面两岸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合作,推动得非常顺利。目前两岸经济往来关系紧密,台湾已开放陆资赴台,所以研讨会特别涉及到两岸投资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议题。这是很多台商关注的。而两岸的法律合作也从共同打击犯罪逐渐转向司法交流合作,期待在福建地区经由先行先试政策的引导得到具体落实。他也期盼未来两岸更精进法律制度,栽培更多法界人才,研讨会能够朝向更好、更大、更完美的目标继续迈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在介绍说,2009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和生效,为两岸之间开展司法互助、服务两岸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制度性框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又于今年6月颁布施行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及其配套文件《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案件文书样式(试行)》。《规定》将协议的有关内容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转化,进一步提升了协议的操作性,为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案件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他表示,相信《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的全面实施,必将更好地服务两岸法院审判工作,保障两岸人民福祉,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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