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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辦理活動訊息
活動主題: 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廣東12-1)簡章
  活動地點: 大陸廣東
 活動日期: 2012/4/10 到 2012/4/14
 報名期限: 2012/3/1 到 2012/3/26
 報名方式:
 報名內容:
  

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廣東12-1)
一、 活動緣起:前法務部部長廖正豪多年來奔走兩岸,積極推動兩岸交流,研究大陸法制發展,深刻瞭解臺灣人民在大陸面臨許多法律資源之需求,因此於2006年在臺灣成立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進行兩岸法律專業交流、各項政策倡議與臺胞服務工作。經過其大力呼籲爭取,大陸於2008年開放臺灣人民參加司法考試,通過者並可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辦理相關業務。2010年大陸司法機關並正式委託本會,在臺灣提供臺灣考生關於司法考試報名、考試、領證、實習、執業之全程服務。因應臺灣法界人士之要求,並為使臺灣人民對大陸司法實務有正確認識,系統化接觸大陸律師執業環境,以加強兩岸法界深度交流,本會特規劃舉辦「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
本研習營由廖正豪前部長親自率團,2009年第一梯次在上海、蘇州舉辦,深受大陸方面重視,上海市台辦、司法局、高院、檢察院、律協等機關首長均親自帶領重要部門主管,參加講習座談會,研習團並參訪中級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及上海華東政法大學等知名高校;第二梯次配合司法部邀請廖正豪前部長率領臺灣考生前往廈門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儀式,乃于福建省福州、泉州、漳州、廈門舉辦,福建省高院、檢察院、司法廳與各市相關司法領導均大力支持,齊聚一堂,與團員座談。參訪團亦考察廈門市基層人民法院、漳州市涉台案件審判專庭之開庭實務,與廈門大學法學院座談,並參訪廈門最具規模之律師事務所。活動深入,成果豐碩,佳評如潮。應大家熱烈要求,本會於2012年特別再規劃辦理「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第一梯次以台商聚集之廣東為考察參訪目的地,期為日益熱絡之兩岸交流提供法律保障、推動兩岸法治建設。

二、 活動目的:
(一) 提供臺灣人士深入瞭解大陸司法實務與環境之機會
(二) 使臺灣人士對大陸司法考試及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有正確認識
(三) 建立兩岸司法從業人員交流平臺與管道
(四) 推動兩岸法治建設,健全法律規範與司法制度

三、辦理方式:由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主辦之「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養成研習營」,擬邀請廣東省(含廣州市、東莞市、深圳市)領導、司法實務機關、律師協會舉辦「大陸司法制度、實務與執業環境講座」,規劃實地考察司法機構設置運作、開庭實務,並參訪當地知名大學、台商企業及知名律師事務所。

四、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五、活動時間:4月10日~4月14日,共5日4夜

六、參與人員:原則限30人,對象為
1.通過大陸司法考試之臺灣人士
2.有意準備大陸司法考試,在大陸從事律師業務者
3.在大陸實際從事法律相關業務,或與大陸有法律業務往來者
4.尋求與大陸法律事務合作機會,有意考察大陸律師事務所者
5.各大學法律系研究生或大學生
6.其他對大陸司法實務或司法環境有興趣之臺灣人士

七、活動內容詳表單一 簡章
八、研習成果:1.全程參與本研習營者,將由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頒發證書。
                          2.全程參與本研習營者,可申請參加本會「CHIWAN法律中心(台籍大陸律師聯誼會)」,並可經遴選,成為本會「兩岸法律服務團」成員。

九、費用說明:全程費用36,000元,本會CHIWAN法律中心會員已繳今年度會費,得減免1,000元。費用包括:
1.台北大陸來回經濟艙機票(團體票)
2.廣州、東莞、深圳4-5星級酒店4晚住宿
(2人一室,單人房需補差價)
3.團體陸上交通(含接送機)與餐費
4.全程活動費用
5.行政費用
※費用不含辦理證件費用、房費以外之酒店消費、個人於當地支出、小費等。

十、報名方式:報名並繳交訂金,始完成報名,報名表詳表單二
(ㄧ)報名表登掛於本會官網,請逕下載填寫(一人一份)後,Email或傳真至本會。
(二)報名後3日內,請繳交5,000元訂金,匯款後請致電本會告知,以完成報名手續。並請於3月29以前,繳清餘款。
(三)本團15人以上成團,如因人數不足致未成行,訂金與團費將全數退還。
(四)因個人事由退團者,除須負擔已支付費用(如:酒店訂金、機票手續費…等)及作業費用外,本會將退還訂金之一半。
(五)報名期限:2012年3月26日(週一),或額滿即止。

十一、本會帳戶:第一銀行  營業部
                  帳號:093-10-129821
                  戶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十二、洽詢方式: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聯絡人:謝執行秘書
網址:www.acsle.org            E-mail:acsle@acsle.org
電話:(02)2389-2388            傳真:(02)2388-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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