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本會
本會組織
學歷認證
大陸法考
活動紀事
意見交流
聯繫本會
友善連結
兩岸法律諮詢
 
回到首頁   字體:
已辦理活動訊息
活動主題: 2021年大陸法考客觀題考試團與法院實習
  活動地點: 廈門
 活動日期: 2021/9/9 到 2021/10/18
 報名期限: 2021/6/10 到 2021/7/30
 報名方式: 如內文說明
 報名內容:
  

 

 

2021年大陸法考客觀題(廈門)考試團+
   

廈門法院實習方案 

 

 

全台唯一的考試團考上的唯一選擇!

 

本會以實績保證,2020年幾乎全團通過考試

(有圖有真相,詳參本會FBhttps://www.facebook.com/acsle.org/客觀題廈門考試團記錄):

1. 本會考試團是唯一能事先得知考點,提前預定考點附近五星酒店的考試團,為考生節省大量路程時間;

2. 本會考試團是唯一能憑通行證將接送車開進考點管制區,停放在考場大樓前,讓您避免曝曬、走長路、等嘸車的考試團;

3. 本會考試團是唯一能持工作證進入考點,與司法局共同直接服務考生的考試團;

4. 本會考試團是唯一能提供正確官方資訊、即時解決問題的官方委託機構主辦。

5. 大陸司法機關對於台灣考生如有任何特殊安排,將由本會組織、公告,本會考試團將優先得到通知與即時服務。

 

第一試客觀題考試時間:2021911

第一試客觀題出團時間:2021819

第一試客觀題服務期間:202199-12日,43

 

本方案分兩階段實施: 

 

一、           客觀題考試團

(一)    時間:202199日至912日(報到日期時間可略調整)

 

(二)    內容:

1、  住宿:考生完成隔離後,請自行前往考試團酒店報到入住(可配合結束隔離之日期時間,安排提前或延後住宿)。本會預訂之5星級酒店,一人一間,原則上均為無菸房、含次日早餐一份。9/12上午退房。

2、  用餐:入住期間,早餐請至酒店自助餐廳自行享用。9/10晚餐至9/11晚餐由本會集體安排,其餘用餐敬請自理。

3、  用車:本會將安排9/11往返酒店與考點之接送專車,並協調專車停放於考點內大樓前等候考生。

4、  服務:本會自出發前即組織微信群組,協助考生準備出發及應考問題。考試期間委由廈門法院人員協助,並請廈門市司法局特別照顧,本會亦隨時與相關單位保持聯繫,協助考生處理狀況。

 

(三)    機票:入境廈門、深圳均需14天酒店集中隔離+7天醫學觀察,建議8/19前出發,回程可暫定9/129/2310/1811/18等日期(可改期)。

 

 (四)    要求:考試期間,請務必配合本會安排,準時進行團體活動。

 

二、            法院實習

(一)    規劃實習期間(可機動配合前後幾日略作調整):

1、         開始日期:2021912日、923日或1018

2、         法院實習每階段為期一個月,可參加一階段或兩階段。未滿一個月將酌減津貼。 

 

(二)    內容:

1、  說明:不論自何時開始參加實習,考試日以前將配合考生準備考試。9/23客觀題成績公佈後,通過客觀題考試者,仍繼續以備考為主;未通過客觀題考試者,即全程參加法院安排之實習工作。

2、  實習內容:包括立案、聽審、觀摩案件評議、案例研習、法律文書撰寫、參與調解、送達執行、考察書記員工作、參與法官助理工作等。

3、  時間:每一階段實習為期一個月。第一階段在海滄法院進行,第二階段在廈門中院進行。海滄法院將於9/12上午將各位實習人員接去入住。

4、  住宿:由海滄法院部分補貼,實習人員部分自付,住宿於酒店或高級人才公寓,一人一間。

5、  用餐:早、午餐可在海滄法院食堂享用,晚餐請自理。

6、  交通:可搭乘公交或地鐵往返住宿地點與法院之間。

7、  津貼:法院將提供實習津貼 

 

(三)    實習成果:完成實習後,海滄法院將發給證書,註明實習期間與考核結果。

 
 (四)    實施效益:

1、  可以直接接觸大陸司法實務工作、法律文書,有助於主觀題考試之準備。

2、  實習完成取得法院實習證書,對於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後,向律所申請律師實習深具裨益。

 

三、            報名須知

(一)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85日(週四)止,請填寫報名表擲回,並於三日內匯款。逾期請向本會確認是否尚有名額。

 
 

(二)    費用總計(均不含來回機票):

1、       客觀題考試團9/09-9/12(至客觀題考試結束),或9/09-9/23(至客觀題成績公佈):請洽本會。

2、       廈門法院實習方案,每階段費用15,000元台幣。

3、       考生可向本會委託之旅行社訂購機票,惟機位有限、機票價格浮動,愈晚訂價格愈高,至機位售罄為止。建議儘早預訂。

4、       考生非因本會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退團,將扣除定金5,000元與已支付費用後退還餘款。

 

四、            匯款資料:戶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帳號:093-10-129821

       銀行:第一銀行營業部

    匯款後請告知匯款帳號末5碼或匯款帳戶全名。

 

五、            特別說明:

(一)    本方案不含第二試主觀題考試團費用。主觀題應考方案待主觀題考點確定,再行規劃提供。

 

(二)    請於期限前儘速報名,俾法院陳報名單、申請經費。

 
(三)    廈門法院實習方案,每一階段各一個月,於兩級法院實習。第一階段實習人員如擬續留完成第二階段實習,請於第一階段結束前兩週,與本會聯繫。

 

(四)    特殊需求請洽詢本會。

 

 

 
 無標題文件
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大陸司法考試大陸學歷認證學歷認證意見交流考大陸律師考中國律師中國司法考試司法考試意見交流
會址: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66號4樓 電話:(02)2389-2388 傳真:(02)2388-1171 E-mail:acsle@acsle.org
戶名: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    帳號:093-10-129821 第一銀行營業部
Copyright © 2008 Association of Cross-Strait Legal Exchang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