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司法部已於2018年2月5日公告對《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詳見本會「法學新訊」)。本會為大陸司法部委託,臺灣唯一大陸司法考試/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權責單位,將負責提出臺灣人民參加大陸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之需求與意見。為匯集臺灣考生意見,俾大陸司法部制訂《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之參考,請各位考生踴躍回饋意見。
《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涉及各位考生未來參加大陸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之權益,如對前述考試與實施辦法有任何建議,敬請於2/28前,具名檢附聯絡電話,將意見E-mail至本會信箱acsle@acsle.org,本會將彙整臺灣考生意見,轉請大陸司法部參考。實施辦法確定後,本會將舉辦公開說明會,向各界介紹大陸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大陸司法部僅委託本會為大陸法考臺灣唯一權責單位,考生切勿聽信坊間其他單位或個人,沒有根據及代表性的臆測之詞,或轉載大陸各種網站流言。如有問題,請向本會反映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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